稅別
以下各項稅款實際開徵與截止日期依稅捐機關公告為準
開徵日期
截止日期


汽(機)車使用牌照稅
(上期)
4月1日
4月30日
汽(機)車使用牌照稅
(下期)
10月1日
10月30日
汽(機)車燃料稅
7月1日
7月31日
房屋稅
5月1日
5月31日
地價稅
11月1日
11月30日

個人綜合所得稅
5月1日
5月31日
營業稅
2月、5月、8月、
11月1日
2月、5月、8月、
11月10日
綜所得稅補徵稅款
依稅單所示
繳稅注意事項:
1. 適用期間:信用卡繳稅截止時間為各稅款繳納期間截止日〈遇假日順延〉當日午夜十二時前。
2.
繳納方式: 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信用卡卡號、有效期限、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繳款期限等資料,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
3. 手續費:每筆以稅金之0.5%,不足20元以20元計算。〈每年個人所得稅手續費,依聯邦銀行公告為準〉
4. 適用方式:
●僅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之信用卡繳納稅款。
●外僑申請及逾期申報恕不適用。
●每位納稅人之每筆稅款,僅能以一張信用卡且一次繳納,無法分開多張或多次繳納。
●納稅人以信用卡授權繳稅成功後,不能取消或更正,亦不得以信用卡辦理補稅及退稅。
●銷帳編號及繳款類別皆列示於帳單上。
●本行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相關活動辦法以本行公告為準。
5. 授權之繳稅金額,以當時信用卡可用餘額為準,超額情形將不受理,本行保留授權核准與否之權利。
6. 納稅人得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繳稅信用卡卡號之末四碼,或以繳款類別及銷帳編號,利用語音或網路 http://paytax.nat.gov.tw/ 查詢納稅人之繳稅記錄。
7. 繳納各項稅款,可享現金回饋0.1% 。(家樂福卡、國旅卡、順發多謝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