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繳稅注意事項: |
| 1. |
適用期間:信用卡繳稅截止時間為各稅款繳納期間截止日〈遇假日順延〉當日午夜十二時前。 |
| 2. |
| 繳納方式: |
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信用卡卡號、有效期限、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繳款期限等資料,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 |
|
| 3. |
手續費:每筆以稅金之0.5%,不足20元以20元計算。〈每年個人所得稅手續費,依聯邦銀行公告為準〉 |
| 4. |
適用方式:
●僅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之信用卡繳納稅款。
●外僑申請及逾期申報恕不適用。
●每位納稅人之每筆稅款,僅能以一張信用卡且一次繳納,無法分開多張或多次繳納。
●納稅人以信用卡授權繳稅成功後,不能取消或更正,亦不得以信用卡辦理補稅及退稅。
●銷帳編號及繳款類別皆列示於帳單上。
●本行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相關活動辦法以本行公告為準。 |
| 5. |
授權之繳稅金額,以當時信用卡可用餘額為準,超額情形將不受理,本行保留授權核准與否之權利。 |
| 6. |
納稅人得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繳稅信用卡卡號之末四碼,或以繳款類別及銷帳編號,利用語音或網路 http://paytax.nat.gov.tw/ 查詢納稅人之繳稅記錄。 |
| 7. |
繳納各項稅款,可享現金回饋0.1% 。(家樂福卡、國旅卡、順發多謝卡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