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正附卡限合領一份獎品。
2. 第一波抽獎為97/6/15前扣款成功之名單中抽出,第一波活動名單未中獎者亦可參加第二波抽獎。
3. 自動轉帳扣款繳納電信費用,需於97/8/15前入帳,以本行入帳日為準。
4. 所獲贈之電信折抵金將於電信費用產生後之次月進行折抵,惟僅限於折抵自97/8/1起一年內之電信費(限中獎人原申請代扣電信業者之通信費,且須同門號),若電信費不足折抵,剩餘之電信折抵金將視同棄權。
5. 活動期間內持卡人之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或持卡人為逾期繳款戶、到期不續卡者,本行得取消其兌獎資格。
6. 依中華民國稅法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的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本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就獎金、獎項所得代為申報。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中獎人應依法繳納應繳稅額且簽回領獎收據並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否則本行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本行將統一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於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帳單地址,如擬變更寄發地址請於中獎通知後7日內通知。
7. 申辦自動轉帳所需天數,由持卡人自行洽詢所屬電信業者。
8. 自動轉帳授權書索取方式:
台灣大哥大/東信電訊/泛亞電信:
●線上下載授權書(正本寄回電信業者)
遠傳/和信電信:
●線上下載授權書(傳真或正本寄回電信業者)
●FETNET網站下載授權書www.fetnet.net
●遠傳用戶手機直撥888/和信用戶手機直撥938向客服人員索取
●全省遠傳直營門市
9. 得獎持卡人需同意且授權本行公開其姓名及肖像,並刊登於本行網站及所發行之刊物中。
10. 本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相關內容做出解釋或裁決,其他未盡事宜,本行將公告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