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聯名卡新戶首刷享好禮
館內優惠

新戶首刷好禮、行動支付升級禮與JCB新戶首刷加碼禮說明:

1. 新戶定義:核卡前六個月內未曾持有任何一聯邦信用卡者。
2. 需於1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間進件申請(依本行收件日為準)且需於111年1月31日前核卡者。
3. 首刷禮消費累積金額係指一般消費、全聯福利中心消費(不含一卡通/悠遊卡消費)。符合首刷禮條件者定義:新戶核卡後30日內,消費累積滿1,688元(含)以上,且不限地點首次自動加值,享新戶首刷好禮。
4. 首刷好禮與行動支付升級禮僅限勾選乙項贈品,選定後恕不得更改,未勾選、重覆勾選或無法辨識者一律視為選擇『刷卡金500元』。
5. 選擇『刷卡金500元』者:於符合回饋資格之次月1號入帳,限折抵符合首刷禮資格後次次月底前之一般消費(不含全聯福利中心消費),未抵用完畢則歸零。
◆ 回饋範例:
A客戶於7月達成首刷禮回饋資格,『刷卡金500元』限折抵活動次月(8月1日至8月31日)之新增一般消費(且已入帳),刷卡金將於9月1日回饋至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上,折抵帳單上新增之一般消費。
6. 選擇『無線藍牙耳機』、『舒壓按摩墊』、『刷卡金500元』者:於核卡後30日內,消費累積滿1,688元且不限地點首次自動加值即可獲得。
7. 選擇行動支付升級禮『20吋高級登機箱』者,於新戶核卡後30日內『消費累積滿1,688元』以上且『不限地點首次自動加值』並含有以『任一行動支付新增任一筆不限金額消費』,即享『20吋高級登機箱』乙個。
◆ 行動支付升級禮範例:小杰於核卡30日內分別消費單筆1,300元與以行動支付新增800元消費且完成首次自動加值;則首刷結算滿1,688元與自動加值且有以行動支付新增一筆消費,即可獲得。
8. 首刷期間內若未使用行動支付新增消費但符首刷條件者,將改贈『刷卡金500元』,獲贈後恕不接受贈品變更。
9. 行動支付係指:Apple Pay、Samsung Pay、Google Pay (Google Pay線上交易限使用於加載至Android 手機或平板上Google Pay APP)、Hami Pay (不包含一卡通自動加值及掃碼支付)、Garmin Pay與Fitbit Pay。行動支付之交易以本行系統認定之交易為準。
10. 行動支付消費需為實際消費且成功入帳之交易方可計入,如僅於手機中顯示消費金額但未成功入帳則不可計入。
11. 選實體贈品將依實物為準,並將於新戶核卡滿30日且符合首刷禮資格後三個月內寄出,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領取贈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恕無法給予任何證明或補償;如遇贈品缺貨、斷貨,本行將以其它等值贈品替代,持卡人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折換現金,贈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並以實物為準,不得挑選樣式與顏色;贈品一經拆封使用過後,若非產品本身瑕疵,如無法辦理退換貨;如未收到贈品需於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反應,逾期恕無法受理。
12. 申請人於活動期間同時參與本行其它卡別新卡首刷優惠活動,則以本行優先核發信用卡所適用之回饋活動為準(依本行核卡日為準)。活動期間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各活動歸戶限領乙份,並以正卡身份領取贈品。
13. 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並以該筆交易總額計算一筆。
14. 活動期間內,聯邦信用卡之正附卡有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含悠遊卡/一卡通卡退卡)、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強制停止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情形者,聯邦銀行得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已兌換者則於次月帳單扣回等值費用。
15.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活動方式變更,聯邦銀行保留活動修改、取消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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