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活動暨登錄期間:113/5/1-5/31。(實際活動時間依國稅局公告為準) |
2. |
本活動繳納綜所稅之定義係指刷聯邦信用卡透由Paytax財政部網路繳稅平台繳納112年度本國人綜合所得稅或外僑綜合所得稅,包含網路、電話語音繳稅 (不含超商代收、公務機關臨櫃繳稅平台或第三方支付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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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動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人,不適用萬用金融卡、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稅款交易,另分期便利卡及cyber X卡不適用「綜所稅分期付款專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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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繳納綜所稅非一般消費所有卡片不提供原始現金、紅利、銀行點、哩程、LINE POINTS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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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早鳥請您喝咖啡活動不限一次付清或分期繳稅,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每戶限領乙份,活動名額依本行信用卡交易時間順序取前5千名(信用卡交易時間以本行系統認定為準),活動額滿將於活動網頁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將於6月底前寄送兌換簡訊至符合回饋之正卡持卡人之手機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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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綜所稅分期0利率」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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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繳納綜所稅單筆金額達指定門檻,即可申請「綜所稅分期付款專案」,需於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24:00內,由正卡人透過活動登錄網頁,登錄選擇分期期數提出申請,每人限申請一種分期期數,申請後恕不接受修改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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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綜所稅分期付款專案」不適用已申請事前想分就分之交易,申請後僅限於額度內辦理並依約納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本行保留參與本專案准駁與否之權利;且如卡友事後經聯邦銀行認定喪失申請資格,自發生日起將停止適用分期優惠,惟原已分期之交易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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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凡正卡持卡人申請成功者,附卡持卡人亦得享有同等分期優惠。一經申請後,正附卡所持有聯邦信用卡所為符合本專案條件之交易款項,均列入「綜所稅分期付款專案」專案,若申請異動、取消時亦需於前開申請期限前申辦並完成變更設定始為有效。每一期分期消費款將併入每月最低應繳總額計收,如持卡人有逾期繳款或信用卡約定條款所示得主張帳款全數到期約定之情形者,持卡人喪失期限利益,聯邦銀行得主張全數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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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綜所稅分期付款專案」不適用「理財型無限卡或理財型白金卡」每月年費回饋金之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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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客戶登錄分期時,如選擇之分期期數與活動門檻或條件不一致,系統將改以適用之最大之分期0利率期數協助分期入帳。
範例一:客戶A同時持有聯邦樂活卡與聯邦LINE Bank聯名卡,並使用LINE Bank聯名卡繳納一筆綜所稅金額7千元,申請「綜所稅分期付款專案」時, 請於登錄頁面選擇「LINE Bank卡綜所稅最高12期0利率」及欲分期期數。
範例二:客戶A同時持有聯邦樂活卡與聯邦LINE Bank聯名卡,並使用聯邦樂活卡繳納一筆綜所稅金額7千元,申請「綜所稅分期付款專案」時, 請於登錄頁面選擇「聯邦卡綜所稅最高6期0利率」及欲分期期數。
範例三:承範例二,如客戶登錄「聯邦卡綜所稅最高6期0利率」選擇分6期,因不符合活動門檻,將以3期0利率入帳。
範例四:客戶B同時持有聯邦樂活卡與聯邦LINE Bank聯名卡,使用聯邦樂活卡繳納一筆綜所稅金額7千元,登錄「LINE Bank卡綜所稅最高12期0利率」選擇分12期,因交易卡別與申請方案不一致,將視為未完成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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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聯邦LINE Bank聯名卡專屬優惠「一次付清加碼」與「綜所稅分期付款專案」活動擇一參加,如客戶同時登錄,系統將依「一次付清加碼」活動為主,「綜所稅分期付款專案」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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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聯邦LINE Bank聯名卡專屬優惠「一次付清加碼」係指活動期間內刷聯邦LINE Bank聯名卡繳納綜所稅選擇一次付清還款,享6月LINE Bank聯名卡國內一般消費最高2.3%回饋(最高2.3%回饋含原國內一般消費2%回饋無上限;加碼0.3%每戶回饋上限5,000元)
,本活動消費金額之計算以交易日介於活動期間113/6/1-6/30止之消費;消費商店應於113/7/10前完成請款。交易日以帳單所載之『消費日』為準,幣別以新臺幣計,且正附卡歸戶合併累積計算,限量登錄1萬名,須於指定期間完成登錄始符合活動參與資格,完成活動登錄不代表符合回饋資格,如額滿系統將提前關閉並於登錄頁面公告,登錄時間以本行系統為準,0.3%加碼回饋將於7月底前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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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聯邦銀行財富管理客戶繳綜所稅享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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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聯邦銀行財富管理客戶:係指113年4月或5月為本行財富管理桂冠等級以上客戶。桂冠等級以上客戶:係指於本行往來資產月平均餘額達新台幣 300萬元(含)以上且完成KYC之財富管理客戶 ;往來資產指存款、特定金錢信託及保險,其中特定金錢信託部位不含貨幣型基金,且餘額不得為「 0」 , 符合名單依本行系統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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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動不限卡別與還款方式(一次付清或分期),正、附卡合併計算,繳稅金額之0.1%現金回饋將於6月底前回饋,每戶最高回饋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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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紅利折抵」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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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抵扣方式採全點數折抵,每1,000點紅利折抵50元,不足1,000點則不予折抵,最高折抵綜所稅金額100%,抵扣點數以系統作業當下計算之紅利點數為準,本活動紅利點數一經折抵,即不得要求更改、取消及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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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利折抵日期:本行系統將於綜所稅款入帳當月月底前抵扣活動期間之綜所稅交易,如遇帳單已結帳將折抵次期帳單費用(實際依本行作業時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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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利折抵」範例:
113年5月20日客戶A繳納綜所稅4,320元並完成「綜所稅紅利折抵」登錄。
113年6月綜所稅款入帳後,於5月月底前本行系統作業當下判斷客戶A具紅利點數4,500點,扣除紅利點數4,000點並抵扣該筆綜所稅200元,折抵完後剩餘紅利點數5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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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凡於活動期間回饋前或回饋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贈獎或分期資格,如已回饋刷卡金,將於次期帳單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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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如有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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