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適用持卡滿兩個月之悠遊聯名卡客戶。活動期間符合『新戶好禮雙重送-最高可享300元刷卡金』者,優先適用『新戶好禮雙重送』活動。
2. 符合活動期間之自動加值交易筆數及新增一般交易計算:系統將自登錄之當月起(活動期間僅須登錄一次),計算符合之自動加值交易筆數及新增一般交易,並進行『刷卡金』回饋。舉例:如客戶7月自動加值3筆且新增一般消費達3,000元,然於8月方完成系統活動登錄,系統回饋將不回溯。
3. 『刷卡金』於次月回饋,持卡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讓他人,持卡期間均有效。活動期間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上述活動每月限各回饋一次。
4. 凡於活動期間刷卡回饋金回饋前或回饋後,信用卡正附卡持卡人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含悠遊卡退卡)、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如已回饋刷卡金,將於次期帳單扣回。
5.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活動方式變更,聯邦銀行保留活動修改、取消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