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會員在扣除聯邦銀行紅利點數後,將取得一組TGo點數序號;會員須持該組序號,至高鐵TGo會員網站/APP輸入序號完成兌換。 |
2. |
TGo點數序號兌換成功後,TGo點數立即匯入會員之TGo帳戶(代表已完成入點),一旦完成入點,恕不得取消或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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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Go點數序號使用效期自取得序號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另取得TGo點數序號後,請至台灣高鐵TGo會員網站輸入序號完成入點,TGo會員點數效期為取得序號日至次年年底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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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當年度發送之序號統一入點截止日為次年度1月31日,TGo點數使用效期統一至次年度12月31日。 ※範例說明:111年度發送之序號,序號入點截止日為112年1月31日,點數效期統一至1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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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TGo點數不得轉換、轉讓、折換現金或其他形式調整。有關TGo點數兌換事宜、有效使用期限,依高鐵會員TGo服務條款、點數規約及高鐵企業網站及車站之公告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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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聯邦銀行與台灣高鐵就本活動序號兌換保有審查之權利,如經查有以惡意電腦程式、冒用他人身分或其他違反本活動公平性等行為,一經發現或第三人檢舉,聯邦銀行與台灣高鐵有權立即取消兌換資格及追回點數,並得請求其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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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聯邦銀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不符或違反者,聯邦銀行與台灣高鐵亦有權立即其取消兌換資格及追回點數,並得請求其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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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不可歸責於聯邦銀行與台灣高鐵之事由,而使兌換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聯邦銀行及台灣高鐵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兌換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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