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活動期間:本國人112/5/1-6/3、外僑112/5/1-5/31(繳稅期間以國稅局公告為準);登錄期間:112/5/1-6/4。 |
2. |
本活動繳交綜所稅係指以聯邦信用卡透由Paytax財政部網路繳稅平台繳交111年度綜合所得稅自繳稅款、外僑綜合所得稅,包含電話語音繳款或網路線上交易兩種交易模式(不含超商繳款、公務機關臨櫃繳稅平台或第三方支付繳稅) |
3. |
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人,不適用Visa金融卡、公司商務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稅款交易,另分期便利卡及cyber X卡不適用「稅款分期付款專案」活動。 |
4. |
持卡人若使用理財型無限卡或理財型白金卡之消費,於申請本活動分期0利率專案後,分期期金將不適用卡片每月年費回饋金之抵用。 |
5. |
聯邦卡繳納稅款非一般消費,不提供卡片原始回饋(包含但不限於:現金、紅利、銀行點、哩程、LINE POINTS等)。 |
6. |
聯邦銀行信用卡有效卡之持卡人,凡繳納稅款單筆金額滿3,000元,可申請「稅款分期付款專案」。需於活動期間內,由正卡人透過活動登錄網頁選擇申請分期期數提出申請,申請後恕不接受修改期數。 |
7. |
「稅款分期付款專案」申請後僅限於額度內辦理並依約納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本行保留准駁與否之權利;且如卡友事後經聯邦銀行認定喪失申請資格,自發生日起將停止適用分期優惠,惟原已分期之交易不受影響。 |
8. |
凡正卡持卡人申請成功者,附卡持卡人亦得享有同等分期優惠。一經申請後,正附卡所持有聯邦信用卡所為符合本專案條件之交易款項,均列入「稅款分期活動」專案,若申請異動、取消時亦需於前開申請期限前申辦並完成變更設定始為有效。每一期分期消費款將併入每月最低應繳總額計收,如持卡人有逾期繳款或信用卡約定條款所示得主張帳款全數到期約定之情形者,持卡人喪失期限利益,聯邦銀行得主張全數到期。 |
9. |
紅利折抵以1仟點為單位,每1仟點折抵50元,尾數無條件捨去不折抵。紅利點數需於稅款入帳後折抵本期稅款費用,如遇帳單已結帳將折抵次期帳單費用。 |
10. |
「一次付清抽獎活動」注意事項:
- 凡參與「稅款分期付款專案」且成功分期者,恕無法參與一次付清抽獎活動。
- 每正卡持卡人限獲抽獎機會各乙次,擇優中獎。
- 活動贈品將於6月底抽出,7月15日前公告至信用卡網頁,實際依本行作業為準。
- 依所得稅法規定,非本國人不論中獎金額多寡,本行一律代扣稅款20%,並請中獎人簽回領獎收據且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本國人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本行需先行代扣稅款10%,中獎人亦需簽回領獎收據並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否則本行有權取消其中獎資格。當年度於本行中獎金額累積超過新台幣1千元以上者,本行將統一於次年度2月10日前寄發扣繳憑單供報稅使用。
- 【繳稅應援6,000元刷卡金,共10名】
刷卡金預計於112年7月月底前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實際回饋時間依本行作業時程為準。
- 【Gogoro Delight電動機車乙台,共1名】
(1) 聯邦銀行將於6月底抽出中獎人後,於7月底前將【中獎確認回執聯】寄至正卡持卡人留存於本行之信用卡帳單地址,請詳閱隨函所附【個人資料運用告知說明】,並親簽填妥後,附上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2/9/30前以「掛號」方式寄回,若逾期未寄回,將視同放棄領取本獎項。聯邦銀行收到中獎人寄回之【中獎確認回執聯】後,將【中獎確認回執聯】轉交予Gogoro,Gogoro將於收到回執聯之次次月底前主動致電至中獎人於【中獎確認回執聯】留存之聯絡電話,聯繫後續領牌、取車等相關事宜,中獎人不得要求改發現金或以溢繳款名義要求轉匯或更換其他商品,交車時間依Gogoro與中獎人雙方約定為主。
(2) 中獎車輛依實際交付為準,不含電池服務費、電池設定費、監理站規費、所有稅額、運送費用、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中獎人需自行負擔所有稅額、領牌規費與代辦相關服務費用。另需先完成繳交稅款(機會中獎稅)才可領牌。
(3) 中獎人恕不得再申請任何政府電動機車補助,亦無法轉讓他人、指定牌照號碼及更換車款等。Gogoro不協助轉售事宜,中獎人若要轉售過戶須於完成交車後自行辦理(相關費用需自行吸收)。
(4) 中獎車輛限中獎人本人辦理車牌,Gogoro不提供貨運服務,中獎人需自行前往Gogoro交車中心及門市辦理後續交車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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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凡於活動期間贈獎或分期前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贈獎或分期資格。 |
12. |
如有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