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活動暨登錄期間:111/1/1-111/3/31。 |
2. |
指定通路:Apple Online Store台灣官網、Apple Store台北直營店(台北 101店、信義 A13店)。 |
3. |
本活動不適用萬用金融卡、公司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分期便利卡、cyber X卡。 |
4. |
持卡人若使用理財型無限卡或理財型白金卡之消費,於申請本專案後,分期期金將不適用卡片每月年費回饋金之抵用。 |
5. |
Apple Store指定通路單筆消費(以商店請款金額判斷)達指定門檻,即可申請「Apple分期0利率」專案,由正卡人透過活動登錄網頁或致電申辦專線:(02)25455168、(07)226-9393 選擇申請分期期數提出申請,始符合活動參與資格(實際登錄時間依系統判定為準)。 |
6. |
「Apple分期0利率」專案完成登錄並同意參與分期者,本行系統將自同意之日起主動將商店已請款且符合資格之交易分期入帳,惟於結帳日前三天內入帳之交易及已逾持卡人帳單結帳日者將不列入。 |
7. |
申請「Apple分期0利率」專案需於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且於Apple Store台北直營店、Apple online台灣官網交易之帳單結帳日前,由正卡人提出申請,方可適用「Apple分期0利率」,每人每次限申請一種分期期數,如未選擇期數,系統將自動分為三期,本行不負擔因商店請款作業關係,延遲交易或入帳所造成不符回饋資格之損失,恕不接受個案回饋。 |
8. |
凡正卡人申請成功者,附卡人亦得享有同等分期優惠。一經申請後,正附卡所持有聯邦信用卡所為符合本專案條件之交易款項,均列入「Apple分期0利率」專案中,若申請異動、取消時亦需於前開申請期限前申辦並完成變更設定始為有效,以分期方式支付Apple store費用,分期本金無法整除者,餘額統一於最後一期收取。本活動不適用已申請事前想分就分之交易及於商店已分期之交易。 |
9. |
「Apple分期0利率」專案申請後僅限於信用卡額度內辦理分期,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不納入分期,並依約納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已使用額度不得超過持卡人永久信用額度,本行保留參與本專案准駁與否之權限。 |
10. |
持卡人應於每個月之信用卡繳款截止日前全額清償每期分期金額,如未能清償者,未清償之金額將計入次月最低應繳金額外,並就未清償本金餘額自繳款截止日起以聯邦銀行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之最高利率計收利息至清償止,並得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計收違約金,如持卡人有逾期繳款或信用卡約定條款所示得主張帳款全數到期約定之情形者,經本行事先定合理期間通知或催告申請人後,同意本行視為全部到期。如申請人事後經本行認定符合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停卡喪失申請資格,自發生日起將停止享有分期權利,惟原已分期之交易不受影響。 |
11. |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活動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