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活動時間:111/4/30-5/2。 |
2. |
活動需於111/5/3前完成登錄,登錄時間依本行信用卡管理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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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活動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不適用VISA金融卡、公司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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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每日每戶限回饋乙次,每日最高回饋40元刷卡金,刷卡金將於活動結束後於111年6月中前回饋至持卡人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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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活動僅適用Mia C'bon 台北天母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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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活動金額不含菸、酒、縣市政府垃圾袋、購物塑膠袋、代收代付等(實際依Mia C'bon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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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活動消費金額之計算係以交易日介於活動期間111/4/30-111/5/2止之消費,且活動期間之消費商店應於消費月次月10日前完成請款。交易日以帳單所載之『消費日』為準,幣別以新臺幣計,且正附卡歸戶合併累積計算;分期消費以消費總金額計算(計認列1筆),不包含活動期間前交易之分期每期出帳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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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聯邦銀行僅提供各項優惠訊息,非商品或服務之出售人,持卡人如對Mia C'bon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任何爭議,請逕與Mia C'bon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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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凡於活動期間刷卡金回饋前或回饋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如已回饋之刷卡金,將於次期帳單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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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及 Mia C'bon之事由致活動方式需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及 Mia
C'bon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及 Mia C'bon網站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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