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活動暨登錄期間:112/8/4-9/30。 |
2. |
【活動一】僅適用三星智慧館獨立門市及三星線上商城,不適用快閃店、燦坤、全國電子、賣場及百貨門市:微風南山、台北三創、蘆竹台茂、台中廣三SOGO 、台中中友、台南南紡、高雄義享、花蓮遠百、台北復興SOGO 、台北SOGO忠孝、大直美麗華、新光A8 、南西法雅客、新莊宏匯、板橋大遠百、府中誠品、中壢大江、新竹巨城、竹北遠百、勤美誠品、台中法雅客、文心秀泰、台中遠百、台中大魯閣新時代、嘉義秀泰、漢神巨蛋、高雄夢時代、岡山秀泰、高雄大遠百快閃店、台中三井LALAPORT 、中和環球、台中NOVA 、台北京站、台南新光小西門、新光天母、燦坤內湖旗艦、全國高雄民族(恕不逐一條列)。 |
3. |
本活動認定之刷卡消費,須於信用卡帳單明細有明確顯示交易名稱,若因帳單明細未顯示本行認定之交易名稱恕不適用本活動。 |
4. |
統一超商商品卡:贈品以實物為準,數量有限,贈完為止,禮券使用方式及辦法請統一超商公告為準(如禮券贈送完畢將於三星智慧館門市公告)。 |
5. |
正附卡交易合併計算,【活動一】與【指定電信活動】每月每戶限擇優回饋乙次,最高回饋刷卡金1,000元,刷卡金預計於消費月次月月底前回饋至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不得要求轉撥現金或轉讓他人,實際回饋時間依本行作業時程為準。 |
6. |
本活動不適用萬用金融卡、公司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交易及於交易種類為退貨交易及退貨之原請款交易、爭議款、該交易經取消、非持卡人本人所為之交易、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交易、非真實之融資性交易或其他不實交易,違反國際組織相關規範之交易。 |
7. |
本活動消費金額之計算係以交易日介於活動期間之消費,且活動期間之消費商店應於次月10日前完成請款。交易日以帳單所載之『消費日』為準,幣別以新臺幣計,且正附卡歸戶合併累積計算;分期消費以消費總金額計算(計認列1筆),不包含活動期間前交易之分期每期出帳金額;分期消費可使用之支付方式以商店公告為準。 |
8. |
凡於活動期間及回饋前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參加前置協商、聲請更生清算或破產、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如已回饋者,將於次期帳單扣回等值金額。 |
9. |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及三星智慧館之事由致活動方式需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及三星智慧館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及三星智慧館網站公告後實施。 |
10. |
聯邦銀行僅提供優惠訊息,並非商品或服務之出售人,持卡人對於商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與三星智慧館門市尋求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