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推薦

活動時間:112/11/1-113/12/31
活動內容:聯邦幸福M卡正卡持卡人,以專屬連結成功推薦一名「新戶」(被推薦人)申辦聯邦幸福M卡正卡,且被推薦人核卡後30日內任刷一筆一般消費即為成功推薦,成功推薦享好禮。

成功推薦 1 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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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戶定義為核卡前六個月內未持有聯邦任一信用卡者。
  2. 參與本活動不再享有其他指定連結推薦活動優惠。
  3. 推薦人資格:已持聯邦幸福M卡之正卡持卡人,推薦人參加本活動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規定。
  4. 被推薦人(限新戶)需於113年12月31日前以卡友專屬推薦網址進件申請,且於114年1月31日前核卡,被推薦人於核卡後30日內持幸福M卡任刷一筆不限金額之一般消費即為成功推薦,每成功推薦一名享300元刷卡金。
  5. 活動期間內推薦人之聯邦幸福M卡需為流通卡,始得回饋刷卡金。被推薦人符合成功推薦資格後,將於次月月底前回饋予推薦人。
  6. 本活動須使用專屬連結且正確填寫推薦人相關資訊後始得參與本活動,若未使用專屬連結或推薦人未填寫相關資訊或填寫錯誤則視同無效。
  7. 推薦人與被推薦人如為同一人,則不享有本活動推薦禮回饋資格。
  8. 聯邦銀行將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就本活動推薦人回饋或贈品所得扣繳或申報,推薦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本行/本公司將依上述法令就贈品所得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若贈品之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推薦人需自行負擔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無論金額多寡,依法扣繳20%稅額)並配合本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預扣稅金後,始得領取贈品,贈品一經領取恕無法退還,未於期限內領取贈品視同放棄權利。
  9.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之事由致活動方式變更,聯邦銀行保留活動修改、取消之權利。
  10. 回饋活動細則、回饋方式,依聯邦商業銀行公告為準,本行保留優惠內容變更之權利,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詳情請洽聯邦活動官網。
    範例一:
    小明成功推薦4位新戶申辦聯邦幸福M卡之正卡,3位被推薦人於核卡後30天內符合任刷一筆一般消費,推薦人可獲得900元刷卡金。
    範例二:
    小華成功推薦2位新戶申辦聯邦幸福M卡之正卡,1位被推薦人於核卡後30天內符合任刷一筆一般消費,推薦人可獲得300元刷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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