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持卡人有參加債務協商、依債清條例進行債務清理或參加聯邦銀行誠意理債、陽光理債專案者,前期信用卡帳款全額繳清者,次期帳款即可申請分期,須於繳款截止日前繳足最低應繳金額。
申請金額為本期帳單金額扣除最低應繳及已繳金額,且金額大於1,000元即可申請,排除分期便利卡、cyber x卡之交易與預借現金消費或其他預借現金專案之款項。
若持卡人有設定信用卡帳單自動扣款服務,系統仍會於繳款截止日依持卡人設定之金額進行扣款,請於繳款截止日前3個工作天致電信用卡客服中心辦理。
如還款期數為全期數一半以內(含),本行得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200元。